《住房租赁条例》公布,推动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1
2025年7月,国务院公布《住房租赁条例》,9月15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0条,规范出租承租、企业及经纪机构行为,强化监管与责任追究,保护各方权益,推动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5年7月,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0条,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住房租赁条例

《条例》对用于出租的住房提出明确要求。用于出租的住房应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像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同时,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要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在合同管理方面,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对于承租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条例》规定住房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腾退住房。

住房租赁市场

在引导和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方面,《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报送开业信息。企业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此外,企业应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他人个人信息。从事转租经营的,要按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对于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条例》也作出了规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金、人员和管理能力,发布房源信息前要核对相关信息,实地查看房源,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同时,要对收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不得有违规行为。

为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合同示范文本。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房产管理部门应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管理与服务,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租购并举

分析人士认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它将有效遏制租房市场乱象,如虚假房源、哄抬租金等问题。同时,推动行业优胜劣汰,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升住房租赁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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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房租赁条例 住房租赁市场 租购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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