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起诉新娘“不让碰”,法院判女方返还18万彩礼

发布于:2025-08-11 阅读:0
河北一对青年男女办婚礼同居近1年无夫妻之实,新郎起诉新娘“不让碰”。法院审理后,考虑到关键情形,判决女方返还18万元彩礼。此判决引发社会广泛讨论,也为类似婚约财产纠纷提供了参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引发热议。河北一对“00后”夫妻举行婚礼后同居近一年,却因无夫妻之实走向法庭。新郎贺某2000年出生,新娘郭某2002年出生。

彩礼纠纷

两人经人介绍于2021年5月订婚,2024年3月按农村习俗办婚礼,但未登记。婚后感情不和,贺某称郭某总以理由外出,回家也分床,自己要求性生活遭拒。2025年2月分居,5月贺某起诉女方返还财物25.5万元。

法院查明,男方给女方彩礼20.4万元,女方家返还2600元。男方还为女方买“三金”花21400元,买电脑、手机花1.5万元。女方陪嫁有空调、洗衣机等。

无性婚姻

法院认为,我国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处理婚约财产纠纷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本案中双方无夫妻之实是关键,女方应承担较多返还义务。最终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女方嫁妆可带回。

该判决结果公布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有网友支持,认为无实质关系的“婚姻”不应成获利工具,判决维护公序良俗;也有网友觉得女方有拒绝性行为的权利,但因此致婚姻破裂,应担彩礼返还责任。

这起案件揭示了一些法律现实。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影响夫妻权利义务认定。比如福建一案例,男子花高额彩礼闪婚,妻子拒同房,因办了登记,法院判决不同。

法院判决

此外,案件也将农村婚姻的彩礼困局置于聚光灯下。在农村,高价彩礼是缔结婚姻重要环节,婚姻破裂时彩礼返还易成争议焦点。此案件中法院对彩礼返还比例的判定,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总之,这起案件提醒人们,结婚前要重视感情基础,谨慎对待婚姻。遇到问题,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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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彩礼纠纷 无性婚姻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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